法律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道不停车让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扣三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