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离婚的方式有:
1、双方可以将户口簿、身份证、备案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带到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也可以向备案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发结婚证后,双方可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
2、直接到民政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起诉一方丢失,一方可以先向民政局登记,取得破裂的婚证明或委托法院的结婚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