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原则上义务教育学生是不允许学生留级的。如果留级,就只有特殊情况下不能到校上课而休学,耽误了课程才有可能留级。如果真的有特殊情况,像学生因为伤病或者本人不可抗拒因素,累计缺课的课时到一定的学时,需要出具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休学。待县教育局批准,方可留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保证每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教育年限。小学阶段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第十二条 极个别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可由学校征求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意见,报区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留级。对留级的学生学校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3、转学留级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3)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