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手续的办理和结婚登记差别不大。同样是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就是所需证件不同,需要带好身份证和户口薄以及结婚证和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