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双方带好登记所需要的证件,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第二,两人分别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第三,男女双方要在登记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书中“声明人”这一栏签名或者是按下指印;第四,婚姻登记机关开始对双方提交的相关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会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