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的纳税人有哪些?契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契税的纳税人有哪些?契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的征收范围是:(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4)房屋交换。
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市直契税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契税征收窗口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