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予以赔偿。
一、车险理赔时能够自行垫付吗
车险理赔是否需要自己垫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车辆损失由车险来承担的,可以先行垫付维修费用,然后保险公司来赔给个人,也可以由保险公司直接给4S店支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撞车自己全责只有交强险怎么赔
撞车的当事人若被认定为全责,且只购买了交强险的,应当根据责任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三、车子被追尾车损怎么处理
车子被追尾车损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