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具有效力的方式是:
1.是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约定好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对财产进行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5.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