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纠纷应该归派出所管吗
1、民事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管辖的范围,但如果双方愿意,也可以请求派出所出面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在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民事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民事纠纷派出所是否有义务调解
派出所可以作为调解的第三方进行调解。但派出所没有调解义务,也没有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亦没有强制双方参与调解的权力。
对于一般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如果是纯粹的民事纠纷,派出所是无权进行调解的。
派出所办理治安案件,可以调解治安纠纷,而民事经济纠纷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管辖范围。民事纠纷派出所是会调解处理的。派出所会在对基本事实调查清楚后,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以化解纠纷。如果调解不成,会告知双方走法律程序解决。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
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财产类民事纠纷公安一般不予受理,如出现因民事纠纷产生斗殴等情节,公安局应对纠纷中的肇事方或过错方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凡持械伤人或故意损坏财物者,应视情必须给予治安拘留或治安罚款的处罚:纠纷双方均有错且又均符合治安处罚条件的,必须视情分别给予处罚。治安处罚不影响对民事赔偿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