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罪分子所判处的拘役与管制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拘役与管制是刑事处罚,属于刑罚中的主刑,是对犯罪行为的处罚;而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一、行政拘留算不算前科
首先,有违法行为并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
构成前科的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2.被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而被行政拘留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不属于以上的刑事处罚,所以通常不会留下前科。
二、拘役属于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
2022年拘役属于刑事处罚。
拘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犯罪分子在拘役执行期间,执行机关应注意对犯罪分子进行认罪服法、政治时事和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等教育。
拘役与拘留有什么不同
拘役与拘留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方式,但拘役与拘留的不同存在着多方面。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
4、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三、主动交罚金能否减刑
主动交罚金不能减刑。
交罚金属于附加刑,是犯罪分子本来就应该受到的处罚,即使积极缴纳也不是减刑的理由。如果想减刑需要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其中,管制是限制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中减刑,主要是指缩短自由刑的执行期限,因而与其他刑罚执行中的减轻制度得以区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