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第一项至第四项属于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税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都是采取预扣预缴的做法。虽然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但本身缴纳的税率就很高,很多人不愿意缴纳,却也无可奈何。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的。
而当企业支付了个人的报酬,个人也需要提供相应的票据,不然企业需要承担25%的企业所得税。
想要减少个税压力,必须得利用好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现在比较火爆的总部经济招商模式。
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
1.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入住园区,享受个税核定征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
服务行业:个税核定征收之后税率在0.5%—2.1%
商贸销售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税核定征收(0.25%—1.75%)。
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税核定征收(0.35%—2.45%)
2.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比如设立xx经营部,总部税负2.06%
个人所得税的优势:
税负低
无企业所得税
公司注册与注销相对于有限公司更为简单
财务会计要求严格程度低于有限公司
企业运营成本低
国家政策倾斜,鼓励个人创业,小微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