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对7月7日至13日经南京机场来(返)珠人员(即已抵珠7天以上的人员)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南京日起14天),三天两检,并在第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对7月14日至20日以来经南京机场来(返)珠人员(即抵珠未超过7天的人员)完成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南京日起算),三天两检,并在第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二条 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