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的信息”进入用户管理,选择证书管理并切换至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注销Tab页
2、点击注销按钮弹出确认对话框
3、点击确认后选择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签名注销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全国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的统一管理,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管理所辖范围内电子营业执照的接入工作。省级区域内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接入,应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接入申请,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后报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备案。跨省级区域的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向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提出接入申请.经批准后实施。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接入的流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统制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和非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不得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如有违反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