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有: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以自伤自残方式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等严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被拘留或者暂时解除拘留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且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害,可以取保候审,除非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解决,需要继续调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