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客户和客户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地址和电话号码;2、住宅室内装修的房间数量、建筑面积、装修项目等具体内容;3、设计方案的选择;4、装修工程开工竣工时间;5、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和期限;6、装修工程价格等;7、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8、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9、合同生效时间;10、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