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起,上海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消费者从餐饮、住宿、娱乐和装饰四个行业的纳税人手中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卷票和电子发票),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参与发票摇奖。现在,崇明区税务局手把手教你如何利用微信和支付宝进行发票摇奖。
一、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卷票和电子发票)
二、利用微信或者支付宝参与发票摇奖
(一)微信摇奖
1.关注并进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2.点击发票摇奖进行摇奖。
3.点击扫一扫或者手动输入,进入发票摇奖界面。
4.点击同意,通过扫描发票二维码或者手工录入等方式录入发票信息,并点击参与摇奖。
5.第一次摇奖结束后,您可以选择参与二次摇奖,填写个人信息,点击参与二次摇奖,即可参与二次摇奖了。注意:二次摇奖采取定期摇奖方式开奖。
第一次未中奖界面,勾选参与二次摇奖后,点击继续参与摇奖,录入信息后参与二次摇奖。
第一次中奖界面,勾选参与二次摇奖点击兑奖,兑奖后录入信息参与二次摇奖。
录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后点击参与二次摇奖,即可参与二次摇奖。
(二)支付宝摇奖
1.进入支付宝选择发票管家。
2.进入发票管家后选择发票抽奖。
3.选择二维码扫描按钮,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您也可以手工录入发票上的信息。填好相关信息后点击开始抽奖按钮进行发票摇奖,中奖奖金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
4.第一次摇奖结束后,您可以选择二次摇奖,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点击确认参与摇奖,就可以参加二次摇奖了。注意二次摇奖采取定期摇奖方式开奖。
三、其他注意事项
目前有奖发票试点范围仅限于餐饮、住宿、娱乐、装饰等四个行业,2017年12月1日前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参加开奖。
票面金额(含税)在50元(含)以下;红字普通发票;代开的普通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超过兑奖期限;未经系统校验(包括未上传数据等情况)等情况不能参加第一次开奖。
未参与第一次开奖;受票方为单位;未采集持有人个人信息;未经系统校验;非正常户开具的普通发票等情况不能参加二次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