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是夫妻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证明。当事人需要再婚、迁移户口的时候等,需要出示其离婚证。
一、涉外再婚需要特别注意什么问题
涉外再婚需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中国申请再婚的,原婚姻关系在国外依照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离婚证件必须经中国人民法院批准;
2、离婚的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再婚,必须出示离婚证明;
3、与中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在中国使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离婚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领取离婚证以后,夫妻关系解除,男女双方不再受婚姻关系约束。
三、结婚要离婚协议书吗
如果不是初婚登记,除了和初婚一样的登记手续和条件外,还需要带着离婚证或者离婚的证明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解除婚姻关系的材料。具体需要的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本人近期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婚姻登记处有快照服务;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如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文书;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结婚证明;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则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未婚证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