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股权的分割标准如下:
1、如果是只有夫妻持有股份的有限公司,夫妻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平均分配股份;夫妻不愿持有股份,将股份价格的一半补偿给愿意持有人,夫妻不愿继续经营的,可以清算公司资产,分割清算后的资产,注销公司;
2、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第三方持股的有限公司直接转让股权,或者夫妻之间不转让股权,持股配偶一方折价对方股份后,以货币形式补偿对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