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能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长期在外居住的,如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公安机关也可予以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流程如下: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
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