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是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
连带债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
一、不真正连带责任6种情形是什么
(一)合伙。《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联营。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三)代理。所谓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就是在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其中的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负有承担全部责任的义务。
1、委托书授权不明所产生的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所产生的连带责任。
3、无权代理所产生的连带责任。
4、代理关系中因违法行为所产生的连带责任。
(四)共同侵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五)债权担保。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的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六)连带债权与连带债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个人合伙欠款该起诉谁
一起合伙产生的债务,需要根据合伙当时每个合伙人的出资占比或者自行协商的规定,使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相应承担的债务。除此以外,还有个连带义务的概念,就是有连带义务的合伙人或者是债务人,都必须要偿还相应的债务,已经履行债务偿还的合伙人可以要求其他的有连带义务的合伙人偿还其应该偿还的债务份额。这就规定了每个合伙人之间除了是利益的共享关系,还有债务连带关系,对于偿还在合作期间所欠下的债务,每个合伙人都要承担,另一方面也就是保障债务的顺利偿还,一个合伙人是其他合伙人的担保人。合作关系中的每个债务人都应该承担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如果合作关系中的一个人偿还了全部的债务,那么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债务关系也就随之解除。在还债的时候,如果一个债务人偿还了超过自己本来应该偿还的债务,那么这个债务人也就成了其他没有偿还自己相应债务的债务人的债权人,这时是可以要求其他的债务人承担还债责任,自己是债权人。
在个人合伙欠款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先向法院起诉,被起诉的对象债券人可以自行选择,既可以对合作关系中的任意一人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也可以对合作关系中的多个或者全部起诉,要求他们承担偿还欠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