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在最后一个工作日或者离职后15日内结算所有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有未休完的年休假或带薪休假,也应当一并结算。如遇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离职前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资问题,并留下书面证明,以免发生纠纷。2.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请求为自己维权。在劳动部门进行仲裁或调解时,会要求双方出示相关证据以判断是否存在欠薪行为。3.通过诉讼途径。如果通过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过程中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在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经过协商后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或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该条规定了劳动者离职后应当获得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