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
1、故意犯罪的内容和时间是不同的。前者行为人意识到自己以不为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式非法获取他人财产,故意犯罪只能在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之前产生。后者犯罪的行为人意识到自己以非暴力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故意犯罪只能在持有他人财产后产生;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后者可以是秘密的、公开的或半公开的;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只能是犯罪前行为人不持有的他人财产。后者只能是犯罪前行为人持有的他人财产;犯罪对象的差异应该是区分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关键因素;
4、是否退货的法律后果不同。即使前者窃取他人财产并主动退还,也构成犯罪,主动退还赃物只能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后者必须拒绝退还或者交出他人财产,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