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被撞人的故意碰瓷行为,导致死亡结果的,不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因为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撞人是故意行为,且行为人不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比如并未超速或者没有其他违章行为,那么行为人是不需承担刑事责任的;
2、只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撞人是故意碰瓷行为,那么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警大队作出的事故责任书划分责任,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一些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