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你好,我因为在外地工作关系,医保中断了12个月以上,但我现在都已补交,不知对我有什么影响?谢谢
律师解答:
您好!欢迎您对医疗保险政策的咨询。
《宜昌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第十一条规定: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可致电市医保处医疗监管科,提供您的社保卡号,我们为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