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987年,广州杨箕村率先创立了全国第一个农村股份经济组织,即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这一举措引领了中国乃至全球的农村改革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农村地区土地流转、财产权纠纷等问题,推动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是指由村集体和个人成立的,以村土地和资产作为出资方式和组织基础的合作社。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既能有效地整合村内资源,又能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村庄内部的生产合作,实现村民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创立对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第十六条 合作社的资本应当以财产或者劳动等有形或者无形的贡献为出资方式,其财产和劳动权益的保护,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