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要看运输的目的是什么。罗汉松是国家二类保护植物,但是国家保护的是原始林中的野生罗汉松种质,城市里的罗汉松基本上都是人工培育的后代,生物学意义不大。就像水杉和银杏一样,目前人工培育的后代已不在保护范畴,当然,它们依然作为绿化树木而发挥着生态学的作用,也是不能随意砍伐的,罗汉松作为风景树移植没有违法倾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在其他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或者设立保护标志。
禁止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的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