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起诉状,是启动诉讼的,必须要有起诉状才能打官司,诉状要有明确的请求才可以,而且理由精简一些,详细的理由可以在法庭调查中阐述2、答辩状,是被告针对起诉状写的答复意见或反驳理由,可以不向法庭提交,但答辩状的意思必须向法庭陈述,应注意,在答辩状中承认或默认的事实,和对方起诉状一致的部分,法院会作为定案依据,所以在答辩时应当注意别乱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