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车辆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年度检验,以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车辆安全相关规定。然而,具体的检验标准和周期并不是统一的,会受到地区和车型等因素的影响。以北京市为例,按照目前的规定,小客车每两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货车、挂车、半挂车、专用汽车等需要每年进行一次检验。但是对于某些特殊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检验周期也有所不同。因此,并不能简单地认为“超过15车一年一审”是普遍适用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检验标准和周期存在差异,但车辆所有人仍然有义务确保车辆符合相关规定,否则将被处罚。比如,如果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违法行为,发现没有按时检验或不达标,车辆所有人将面临罚款或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