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离婚后男方支付抚养费金额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来计算。第二,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年总收入或同行平均收入来计算,支付比例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来计算。如果孩子数量较多的,要提高支付比例,但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父母双方也可以私下协商,适当调高或降低支付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