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法院的判决怎么办
如果您的案子是中级法院一审,不服,可以向高院上诉二审;如果您的案子已经在基层一审过,那么中院的判决在我国诉讼法上就是终审了,不能再上诉,只能够等到判决生效后:1、向高院起诉审判监督之诉;2、请求中级法院对应的检察院提起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