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一方赠与另一方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的不动产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取决于夫妻之间的约定。若明确书面约定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而且约定不违反法律,则该不动产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否则,该房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只要在夫妻双方赠与财产的时候,约定明确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该财产将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在前有共同债务的情况下,那么很有可能仍然会被执行,这种情况可以联系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