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可以佩戴墨镜、太阳镜等,但是不能妨碍眼镜或者遮挡眼睛,不能影响对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的识别。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时,应当开启车灯,并配合使用远光灯、近光灯或者示宽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等;车灯必须能够照亮前方道路,不得有眩光。因此,如果佩戴墨镜导致视线减弱、眼睛无法适应黑暗环境,可能会对夜间行车造成影响,甚至危及行车安全。另外,如果使用偏色、太过深色的墨镜,也可能会造成色彩失真、难以识别交通信号等问题。因此,在选择墨镜时,应该选择适合自己的、能够保护眼睛、不影响视线的墨镜,并在夜间行车时尽量避免使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