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虚开普票多少金额够刑事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开票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达到在一万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为了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进行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保障国家税收,特作如下决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之一的。
二、发票类犯罪的类型
法律上关于发票类犯罪的罪名颇为复杂,这些罪名在实践中多以以下几种形式存在:
1.假票假开。这里的假发票泛指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自行印制、出售或者承印的发票。制售假发票者向买方提供各种假发票,购买者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商家为了逃税自制或购买假造的发票,使消费者和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二是并无业务往来,买方使用假发票,编造开支内容,如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开具虚假发票,以图通过报销套取现金,谋取个人利益。三是业务开支为真,但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真实发票,为避免自己利益受到损失,购买假发票用于报销。
2.真票假开。这种情况也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成立“开票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正规发票后非法出售,收取一定比例的“开票费”。二是一些不以发票计税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替买方代开发票收取费用,开具发票时不注明户名、时间、内容和金额等,方便买方把不能报销的支出转换为经营性或公务性支出,从而虚增经营成本或冒领公款。三是某些挂靠行政、事业单位的企业,通过其挂靠的单位,获取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合法收据来收取款项,从而偷逃税款。
3.修改真票,以达到套现、私款公报的目的。这种现象多出现在发票报销环节。当报销发票的内容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要素不全或为过期发票等不符合财务规定时,行为人采取挖补涂改等手段“完善”发票内容,以求蒙混过关,套取现金。
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其他规定
1、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属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
2、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3、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内容。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分子与骗取税款犯罪分子均应当对虚开的税款数额和实际骗取的国家税款数额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发票类犯罪新设的一个罪名,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构成本罪的行为主体。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