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禁止结婚的情形如下:
1、禁止与反革命、坏分子结婚;
2、一般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3、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
4、未服满现役的军人不得结婚;
5、汉族军人一般不得和不与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结婚;
6、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