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甘肃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出台,规范了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其主要内容如下:一、宅基地的取得。办法规定,农民自建房屋或扩建房屋的宅基地,应当在村民委员会办理土地登记,获得宅基地证。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者依法承包的农户。二、使用方式。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住宅、辅助用房和其他必要的设施,但不得改变宅基地的性质和用途。对于闲置的宅基地,村集体可以征收或收回,有新的需求时再重新分配。三、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出租、转让、抵押自己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但必须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四、其他方面。办法还规定了宅基地的管理、监督、维护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宅基地的合法使用和维护农民的利益。
【法律依据】:
《甘肃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农民建房住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不得超出宅基地范围,不得改变宅基地的性质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