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撞人被起诉开庭去不了可以吗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可以不去。交通事故法院开庭,在司机是原告的情形下,应当到庭。如果不能到庭,可以委托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被告不到庭,也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以及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开庭审理的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二)法庭调查: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三、交通事故法院调解程序
(一)调解的提起: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调解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但是,当事人在申请书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
(二)调解的期限: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为十日。
(三)调解的参加人员: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四)调解的主持及方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五)调解的顺序: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六)确定赔偿方式;
(七)制作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制作调解终结书,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八)当事人领取调解书后又反悔或者达不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终结后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