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假投资的名义借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投资事实骗钱的行为的,构成诈骗。但如果主观上没有诈骗故意,也没有非法占有,借钱不还的目的,则不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_x000D_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_x000D_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