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是哪个部门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颁布实施的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领土的全境及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综合作用的产物。
它集中反映了一国之内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了革命胜利的成果,是实现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制定的宪法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是第二部;1978年是第三部;1982年是第四部。
我国宪法是在哪一年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
现行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宪法是什么时候制定的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的诞生,以宪法的方式确立了我国基本的宪政制度,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1954年宪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和重要原则,为后来宪法和宪政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