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什么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益
1、法律分析:
(1)签署保证书必须是正常民事行为能力人;
(2)是在完全自愿、平等情况下签署的;
(3)保证书内容合法的,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4)双方进行签字盖章,然后保证书就可以生效。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保证书生效的条件
保证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保证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保证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保证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保证书的书写格式
1、标题
保证书的标题一般仅写“保证书”三字,有时则在“保证书”三字前写上保证内容。
2、称谓
保证书的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顶格书写,写明保证书送达的上级组织、领导机关的名称或个人姓名。
3、正文
保证书的正文一般由缘由与内容两部分构成。正文第一部分为写保证书的缘由,应以简短的文字写明为什么写保证书。第二部分为保证书的内容,一般采用分条列出的写法,写明立保证者做出保证的具体事项,如保证做到什么,在多长时间里,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实观自己的保证,或保证不再犯什么错误,怎样做到不再犯此错误等等。保证内容要写具体;可实行、可检查、可监督、以使保证书起到应有的作用。此外有的保证书有结尾,结尾为致敬语。结尾也可强调一下保证的主要内容,有的保证书没有结尾。
4、署名及日期
在保证书正文的右下方,署上立保证书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再在署名下方署上成文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