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般是不可以的。如果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就应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并且不愿意回登记地办理离婚的,另一方就只能去往该地区起诉离婚。如果双方都在外地,并且在同一个城市,一方提出离婚,就可以由该城市的法院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