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男方到场,且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若是女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到场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男方是否到场不是法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