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法院起诉个人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一份,并且按照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2、原、被告的身份证明,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者暂住证明;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3、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不是律师的,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并按照顺序编号;列出证据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出简要说明: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二、起诉流程具体如下:
1、写好诉状,拿条子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1寸照片去当地法院立案;
2、立案后看自己的案子归哪个审判庭管,然后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
3、开庭,在法庭上各自陈述事实和理由;
4、法院经过审理后下达判决书让双方签字领取;
5、领取后15日内都没有上诉的话判决就生效;
6、判决书中会规定生效后几日内让被告支付欠款,如果到时候被告不支付的话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到得到自己该得的款项。
三、起诉应符合的条件有以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