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民事纠纷怎么要求调解
一般都要先去法院起诉立案,然后在审理法官的主持下,可以进行调解,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最后只能通过判决结案。有的法院有诉前调解程序,去法院立案庭,有专门的法官负责,提交书面手续即可受理,且不用交诉讼费。但诉前调解不成时,再转入诉讼程序。
二、对方不肯民事纠纷调解怎么办
如果是人民法院依法调解,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只能依法判决,对于警方的调解、相关行政机关的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因为,调解必须遵循自愿且不违法的原则,任何人或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他人接受调解,或者接受自己不与对方协商一致的调解意见。
调解有利于节约国家司法自愿,以及争议双方的诉讼成本,因此,调解是好事,但是为了避免激化矛盾、调解必须遵循双方或各方自愿的原则,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要求当事人必须接受调解,或者必须接受其开出的调解意见或条件,因为这必定是不利于社会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错误行为。
三、什么时候进行民事调解
民事调解需要一个星期就能完成,包含立案,调解,制作调解书的时间。双方当事人签收民事调解书就代表民事调解生效,一方如果不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普通案件审理一般不超过6个月,如果双方愿意调解,结案时间会较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人民调解法》
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十九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