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
2、匿名举报: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具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如有的举报人在举报信中不写自己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四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五十一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二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对匿名举报线索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严禁进行笔迹鉴定。
(三)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