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人类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本人:指申请人本人。
2. 父母:指未成年子女的父母。
3. 法定监护人:指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4. 亲属:指非直系亲属或者姻亲关系的亲属,如兄弟姐妹等。
5. 雇主或单位:指申请人的雇主或所在单位。
6. 学校或教育机构:指申请人所在的学校或教育机构。
7. 其他:指不属于以上类型的其他人员。
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填写,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C类居住证办理条件:
1、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登机证明。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4、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5、连续三个月综合保险缴费记录。
6、半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7、二级以上医院办理的健康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