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南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流程如下:
(一)领取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二)提交验照材料。
1、个体工商户验照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经营范围中涉及需前置许可审批的,应提供加盖个体工商户印章的相关、有效的许可审批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4、当地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如果刻了公章,带上公章。
(三)验照材料受理、办理:
1.个体工商户验照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验照。
2.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再申报验照。
3.个体工商户在停业期间应当参加验照在验照期间要求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先验照后停业。
4.登记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进行审查(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除外)。审查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验照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5.凡申请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对提交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出具收件回执,待审查合格后通过验照,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