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后是否还能向原债务人追讨,需要看债务人是否已经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转让全部债务且已生效,债务人事实上已经退出了债权债务关系,不可以再向原债务人追讨;如果债务人并没有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债权。一、找不到借款人要如何立案欠款人失踪时,首先要审查其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欠款人的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那么配偶就有为对方还债的义务。其次,可以向申请法院宣告失踪,法律将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最后,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所以,找不到借款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立案,需要提供可以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具体而言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