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实行无底薪制度是不合法的。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之规章: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没有完成定额的任务,公司也是应该支付给最低薪资。
2.根据《北京市薪资支付规章》,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未按照约定支付薪资的;低于本市最低薪资标准支付薪资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薪资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规章支付加班薪资的;违反薪资支付规章的其他情形。
3.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章:国家实行最低薪资保障制度。最低薪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薪资保障制度。最低薪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