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用热户:
寒冬将至,为确保11月15日正常供热,按照《陇县城区集中供热公网建设费、采暖费收取标准及办法》现将2019年采暖费收取标准及办法通知如下:
一、采暖费缴费标准:
根据陇价发〔2014〕45号《关于县城集中供热价格标准的批复》文件的规定,2019年采暖费缴费标准如下:
1、居民类采暖费按20.80元/m2缴纳(包括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
2、非居民类采暖费按28.00元/m2缴纳(单位办公、商业用热);
3、低保户采暖费按18.00元/m2缴纳。
低保户采暖费享受条件:a、住房在60平方米以内含60平方米。b、缴费时持《身份证》、《低保证》及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c、本年度低保金领取存折。低保户11月15日到原热力公司审核后缴费。
二、缴费方式:由于供热单位变更,2019年采暖费收缴单位及收缴账户变更为以下银行,各单位及用热户到以下银行缴费(或刷卡),凭缴费回单于11月15日供热后在原热力公司(体育路中段县医院后门向东)换取正式供热发票。上年度由小区物业代收费的小区,本年度采暖费继续由物业代收。
三、收款单位及缴费账户:
1、户 名:陇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开户行:陇县农村商业银行尚德路分理处
账号:2703092701201000004320
2、户 名:陇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开户行:长安银行陇县支行
账号:806023401421001512
3、户 名:陇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开户行:陇县长银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号:7936210120000158251
四、热力公司将于10月31日全程注水,请各用户家中留人,如有管网跑、冒、漏水等现象,请及时维修,以免影响正常供暖。
联系电话:4601111
陇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