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都要哪些手续
1、行政拘留的手续包括: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当事人无异议的,将其送交至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2、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九条
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二、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2、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3、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6、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综上所述,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拘留,那么就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首先需要得到拘留的批准书,签发拘留证,这是公安机关在执行的时候必须出示的证件,然后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核,拘留的活动就由公安机关来执行。